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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独家揭秘:維好債終院判決推進債主申索的关键秘诀
财经投资观察网
更新日期:2025-07-20 20:49:14

【明報專訊】香港終審法院於今年3月份,就北大方正維好債案件作終極判決成經典案例。德勤諮詢業務合伙人陳文海預料,內地法院將在處理北大方正債務重組時以香港終院判例作為法律意見及參考。礙於等待終院判決前後歷時4年,過了內地規定3年預留償債資源處理債權人申索期限,但他指出,內地即使未明示,按業界慣例仍有空間劃撥資源處理債權人申索。而終院判令已反映維好債有其有效性,但相信發債人再融資時,或轉以擔保債居多。

市場約有3691億維好債

所謂維好債(Keepwell Bond),是因應2014年內地收緊內保外貸衍生而來。陳文海指出,透過維好債,國企母公司只需確保境外發行人、擔保人去維持一定淨資產值和流動資金,履行償債本、息義務,並承諾提供備用貸款支持。發債時,參與各方可毋須向外匯管理局進行境外擔保登記。維好債有別於擔保債,純是承諾兌付債券本息的機制。截至今年2月市場尚存維好美元債仍多達473.22億美元(約3691億港元),約佔中資機構發行美元債7%。他估計今年將有39隻本金約120.05億美元的維好債到期,約佔尚存的美元維好債達25%。

他說,德勤主要跟進北大方正相關維好債違約追討個案。香港終院今次裁決後,他認為確定了北大方正違約,亦對北大方正維好債發債主體如坤智等可追討的損失限定為「名義損失」,當中衍生的可追討損失屬於債券持有人。他續稱,內地法院將來跟進北大方正債務索償時,預料將以是次終院判令為法律意見及參考,可視為兩地法院分工的突破。雖然歷時4年才取得終院裁決,超過內地法定3年容許預留償債資源期限,但是按慣例內地破產管理人多預留一份資源供債權人申索。因此他認為債權人亦未致只能取回「名義」少數金額。

根據此前北大方正向債權人分派案例,陳文海稱,北大方正維好債持有人初步可按發債人資產淨值乘以31%作分派參考比例。不過礙於未能確定涉案其他持份者會否於內地起訟追討,他料這會引致債權人獲分派的時間存在不確定。經過今次漫長官司,就算維好債條款會因此趨向完善,他料若維好債到期需再融資,將透過轉發擔保債居多,估計維好債有機會因此萎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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